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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 ]解读


工信部和国家发革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以下简称“第57号文”)。新政策彰显党中央国务院去产能的决心,意味着水泥平板玻璃的去产能工作,到了“真去”“真退”,保证质量,加码推进的重要时刻。


去产能事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败。当前,水泥玻璃去产能依然任务艰巨,需要全行业拿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坚毅和勇气,以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茬接着一茬干,以实现水泥玻璃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结合新形势,研究新政策,“去产能”推行到现在,不能只流于形式,而应直指实现产业良性发展的核心。探索系统性去产能及结构性优产能的可能性,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推动水泥玻璃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应成为业界共同思索的课题。


严控新增好政策关键还在落实


近年来,化解产能过剩的一揽子铁腕政策响鼓重锤。


国家为了控制水泥新增产能,先后下发了国发〔2009〕38号文、国发〔2013〕41号文和国办发〔2016〕34号文,明确规定严禁新增水泥产能,新建项目必须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原则,工信部多次出台水泥产能置换办法。按照这些文件,水泥产能不会严重过剩。国家在宏观控制上措施到位。


然而,这些文件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国发〔2009〕38号文下发时全国水泥熟料产能是12.6亿吨(其中落后产能2.99亿吨)。到2017年熟料产能已经超过20亿吨,净增长7.4亿吨,增长了33%。水泥产能置换大规模造假,越换越多,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其性质已经超出了经济发展问题。


不是国家政策问题,也不是市场问题,水泥产能过剩是严重的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造成的,有的地方甚至已经形成了上下共同造假的利益链条,这个问题不解决,新增产能就不会停止,去产能就没有希望。


第57号文的发布,对解决置换中的新增问题,态度更加坚决,落实措施十分明确,对去年年底出台的337号文,有重要补充和延伸。同时,还有决心解决前一阶段的新增现象。


2017年,工信部下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2018年4月,由中国水泥协会举办的“2018年中国大型水泥企业领导人圆桌会议(C12+3峰会)”上,代表们达成共识,要开启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必须坚定不移地去产能,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项目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政策法规的出台和决议的施行,都旨在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严禁新增产能项目的建设;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力度清理整顿违规产能。


相信所有的水泥企业,对此都非常了解,众多水泥企业也在积极配合实施完成。


算好新账也要理好旧账


源头把关,严禁备案新增产能项目;认真细致,从严审核产能置换方案;强化监管,确保产能置换方案执行到位。这些新要求,将使得置换产能范围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有利于增强地方对产能置换方案审核把关的操作性,有利于提高社会各界对产能置换工作监督的针对性,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严禁新增产能。第57号文明确指出,置换要有方案,防止弄虚作假,全面跟踪并监管。


日前,工信部委托中国建材联合会对全国水泥产能置换进行核查和调查。东北地区水泥行业在7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中建材联宗函(2018)46号文《关于对违规建设及不符合产能置换生产线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核查工作全面启动。


当前,要尤其重视做好水泥产能置换全面核查工作。在核查中坚持国家产业政策的连续性,38号文时段是新增产能最多的时期,必须成为重点核查对象。如果放弃这个时段核查,就等于对80%以上造假行为的认可和保护,不仅失去了这次核查的作用,反而会产生严重的负面效应。


在核查中坚持总量核对,东北地区采取了全过程、全口径的核查方式,以省份为单位,用〔2009〕38号文生效时熟料产能与2017年熟料产能进行对比(以生产许可证为准),凡是出现净增长的,就要查出净增长的原因和指标来源,并拿出解决产能置换指标不足的办法。尤其是跨省置换的,供需两省熟料产能之和不能超过2009年38号文生效时的熟料产能总和,否则,就是违背国家不准新增水泥产能的文件规定,不具备跨省置换条件。以企业为单位,在一个省范围内,用〔2009〕38号文生效时熟料产能与2017年熟料产能进行对比(以生产许可证为准),凡是出现净增长的,就是产能置换指标不足,需要关停与净增长等量的合法产能来解决本企业的产能置换问题,由错峰生产去产量变成依法关停共同去产能。在产能严重过剩情况下,关停部分劣势产能,不仅不会影响企业经营,反而会促进产能优化,改善市场环境,东北地区大型水泥企业均表示全面支持,带头参加核查和整改。这种统计和处理方式,可以直观地发现熟料增长和产能置换之间的关系,防止一对一核查存在的重复置换、以小换大和用违规产能进行置换问题,减少造假的可能性。


把反造假、反不正之风作为去产能突破口。如果这次全国水泥行业能够抓紧机会,共同反对造假和不正之风,就能全面清理过去的违规行为,制止继续新建,推动违规项目和合法产能重组,压减熟料产能30%以上,基本解决产能严重过剩问题。


既要加快去产能的进度,又要保证去产能的质量。第57号文中提出的一些要求,直接针对的是当前去产能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重症”。通过建立统一、完整、规范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确保产能应退尽退,真去真退。


笔者注意到,在第57号文发布前夕,工信部于7月底发布了《关于畅通举报渠道强化落后产能和产能违规置换查处的通知》,以推动落后产能应退尽退,提出畅通举报渠道、强化举报核查、依法依规处置、实行联合惩戒等举措,并公布了落后产能和产能违规置换举报渠道,包括各相关省市的举报邮箱、传真、电话等,以便社会各界监督。


踩住“刹车”置换不能变新增


去产能是为了更好的内涵发展、可持续发展,不铺新摊子。然而,从日前《中国建材报》开辟的《“坚决防止通过置换新增水泥产能”大家谈》专栏刊登的中联水泥、南方水泥、冀东水泥、华新水泥、天山水泥、华润水泥等一批大型水泥企业领导人的文章中看到,企业和行业去产能中面临的现实问题,有的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甚至在打政策的“擦边球”。


部分企业利用《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不仅解决已建项目的合规手续,而且借机新上水泥建设项目。最恶劣的是有的无效产能(僵尸生产线)竟被置换激活。部分因产业政策已终止的项目借尸还魂、死灰复燃。一边淘汰关停、一边置换新增,既影响去产能效果,又打乱化解产能过剩的工作节奏。


有些新建项目在本省内产能置换指标不够,通过去外省区购买凑齐置换指标,实际上加大了本省产能过剩状况,对优化本省水泥产能无任何意义。实际上,在我国,除了西藏,其他各省市自治区水泥行业均存在产能严重过剩的状况。


目前我国熟料产能过剩问题依旧突出。2017年全国熟料实际年产能20.8亿吨,当年生产熟料14亿吨,熟料的产能利用率68%。根据2017年中国水泥协会产能利用率调研分析结果,至少有1亿吨以上熟料产能是处于长期停产或极低利用率的“无效产能”。


近年来,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中,出现不认真按《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执行,出现新增产能等问题。当前,去产能工作尤其要坚决防止通过置换产能来增加产能的现象。


完善机制市场化手段严控新增


防止产能“边减边增”,无效产能决不能置换激活。业界人士发表观点时认为,针对违规新建项目,不但要求违规新建项目企业停工停产,还应对其企业采取禁止贷款、通报地方领导、挂牌督办等方式取缔违规新建项目;长期停产的、无资产效益回报的“无效产能”(僵尸生产线)应被列为去产能对象,应严禁无效产能通过置换的方式激活,使之又成为部分企业扩大水泥产能的一种途径。有业界人士建议将日产2000吨及以下生产线不再列为产能置换指标;制定落后产能的评价标准,从严设定环保、能耗、产品质量等标准要求,作为淘汰落后的依据;制定配套的淘汰落后产能的激励机制,如国家层面配套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去产能,继续执行淘汰落后产能奖励政策,引导企业主动退出。


第57号文出台,像以往一系列政策一样,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情况,涉及认识程度不同的对象和复杂的利益关系,贯彻落实的时候亦会有不同的状况。因此,相关部门应做好对不同地方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解疑释惑;在产能跨省转移时,需要“一盘棋”统筹考虑。


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做好市场预期引导,密切跟踪分析行业价格走势,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根据市场变动情况,有序释放安全高效先进产能,区分轻重缓急,保障水泥玻璃的高质量供给。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市场化、法治化退出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严控新增产能。


唯真抓实干,确保产能“真去真退”,才能实现行业的浴火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