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除金属零件表面油封。在对金属零件进行镀覆前应该清除零件的油封,此时零部件表面应无油污、油漆、金属屑以及机械加工中出现的涂色等多余物质。
2、检查金属零件表面是否有机械变形和机械损伤。待镀零件表面出现机械变形和机械损伤会严重影响到镀覆层质量与产品的使用性能,会造成氧化皮、斑点、凹坑、凸瘤、毛刺以及划伤等缺陷。
3、镀覆层厚度应符合工艺尺寸。设计有规定有配合要求的零部件,镀覆前需要保留镀覆层厚度的工艺尺寸,并应100%按照工艺文件规定来进行尺寸的检验和验收。
4、镀覆螺纹件留有足够余量。如果要镀覆螺纹件,那么,应该按照GB197以及GB5267附录E以及所选镀覆层厚度留有足够的余量。
5、制定双方同意的技术验收规范。以螺纹联接或采用压合、搭接、铆接、搭焊、点焊等方式组合的组合件,黑色金属与有色金属,精加工件与毛坯件,粉末冶金与其他金属等组合件特殊需要镀覆时,需要与工艺部门进行商定,制定出验收规范。
6、验收时需要目视检查或借助放大镜检查。接收金属零件时应在光线充足或人工照明条件良好的条件下对复合件进行检验(必要时可用放大镜检查),特殊需要镀覆的金属&MDash;橡胶及金属—塑料复合件,其橡胶或塑料部分应无断裂及划伤;橡胶或塑料与金属暴露部分的交界处,不应有毛刺、夹杂物和未胶合的部位;金属暴露部分的表面上不应有橡胶或塑料的残余物。
7、设置有利于液体、气体排出的工艺孔。带有复杂内腔的焊接件镀覆前,应在不影响使用的部位留有便于液、气体排出的工艺孔。
8、焊接件应无多余的焊料和熔渣。焊缝应经喷砂或者其他等方法进行清理,焊缝应该无气孔以及未焊牢等缺陷。